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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https://zfcg.czt.fujian.gov.cn/freecms/site/fujian/ggxx/info/54833.html?noticeType=00101 | 作者:zf-100 | 发布时间: 2019-07-05 | 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3500]FJSJ[GK]201900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JSJ[GK]2019003

2、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显微镜1(台)120,000.0000
1200002400
2
2-1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2(台)3,600,000.0000
360000072000
3
3-1手术显微镜1(台)450,000.0000
4500009000
4
4-1手术放大镜1(台)36,000.0000
3600072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2、3、4)。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相关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③投标货物若属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