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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商贸学校宦溪舞蹈实训室招标公告
来源:https://zfcg.czt.fujian.gov.cn/freecms/site/fujian/ggxx/info/3182.html?noticeType=00101 | 作者:zf-100 | 发布时间: 2017-11-24 | 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受福建商贸学校委托,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3500]FJSJ[GK]2017008、2017年福建商贸学校宦溪舞蹈实训室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JSJ[GK]2017008

2、项目名称:2017年福建商贸学校宦溪舞蹈实训室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无线领夹话筒1(套)5600
1-2无线头戴话筒咪头2(套)1600
1-3外置声卡1(台)4500
1-4监听耳机1(副)600
1-5电源时序器1(台)2850
1-6数字效果器1(台)4600
1-7DVD1(台)850
1-8音频服务一体终端机1(套)39000
1-9吸音辅助材料1(项)55000
1-10三基色灯32(盏)38400
1-11专业机柜1(台)1800
1-12辅助线材1(项)25700
1-13安装施工1(项)48000
1-14音箱2(只)19400
1-15音箱2(只)12800
1-16功放1(台)9800
1-17功放1(台)11800
1-18数字调音台1(台)25600
1-19音频处理器1(台)16500
1-20无线手持话筒1(套)5600
33000066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名单.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现场考察确认书各投标单位持网上报名成功的打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对现场进行勘察(投标单位在勘察时,需对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型号、参数、性能、品牌等进行详细了解)。现场考察完毕,采购人将用其部门章在已考察过的潜在投标人的现场考察确认书上盖章,确认潜在投标人已考察过现场。投标人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扫描件附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 备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没有采购人确认已勘察过现场的现场考察确认书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