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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审批在阳光下运行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纪实
来源: | 作者:zf-100 | 发布时间: 2024-05-26 | 36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堵住制度漏洞,住房城乡建设部去年专门发文规定,对于资质转移的,资质转出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均需满足资产、人员和业绩等标准,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准转移。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业绩是企业申报资质的一个“硬指标”,如果企业业绩达不到申报条件,一些“黑中介”会主动贴上来提供“帮助”,通过伪造公章等方式把其他企业的工程“移花接木”过来,编造虚假业绩,帮助企业蒙骗过关。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完善了业绩认定方式。”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申请资质的企业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要求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公示,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对于暂时无法录入平台的业绩,由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对于虚假申报业绩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福建中建恒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因伪造业绩、骗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被撤销资质的同时,处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改”激起千层浪,行业反响强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处长李文翔告诉记者:“现在资质审批中业绩造假等违规行为明显变少了,不少‘黑中介’叫骂,但是企业拍手叫好,这恰恰说明我们的改革是对的。”

扎“笼子”:不给“任性用权”留空间

  在以往资质审批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资质审查的工作人员既负责评审专家的入库及抽取,也具体负责组织现场评审工作,权力过于集中,缺少有效制约和监督。在公开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不乏有工作人员被不法企业“围猎”,利用手中权力为企业资质审批大开方便之门,获取个人利益。

  为规范工作人员履职用权,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明确资质审批的红线、底线,让不同岗位、不同环节之间相互监督,强化审批程序上的制约关系。划清权力边界,控制压缩自由裁量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比如,资质处处长不直接参与资料审查,审批结果一律由集体决定。进一步提高资质审查的智能化水平,对审批工作全程留痕、终身追责等。

  除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在资质评审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主管部门会邀请专家作为专业支撑,负责申报材料的业绩认定、评审等工作。在公开案件中,一些专家形成了“熟人圈”,不仅接受企业请托,还相互请托,进行利益交换。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扩大了专家库人员数量,由原来的300多人扩充到800多人,及时清除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加强专家抽取的随机性。强化评审会现场管理,专家分区域独立审查,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严禁专家相互留联系方式,避免形成新的“专家圈”。严格落实审查材料随机分配和回避制度,防范专家为相关企业提供方便。审查意见留痕,并且终身追责。